第 3.0.1 条
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前,应进行技术交底,并应编制施工方案。
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前,应进行技术交底,并应编制施工方案。
建筑防腐蚀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防腐蚀材料进场时,应进行进场检验,并应具有产品合格证。
防腐蚀工程的基层应坚实、平整、干燥、清洁,不得有起砂、空鼓和裂缝。
防腐蚀工程的基层含水率应符合材料施工要求。
树脂类防腐蚀工程施工时,环境温度应满足材料要求。
玻璃钢防腐蚀层应分层施工,每层应固化完全后再施工下一层。
涂料类防腐蚀工程应分层涂刷,涂层应均匀,不得有流坠、漏涂。
涂层的干膜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应经检测合格。
块材防腐蚀工程中,块材应铺砌牢固,灰缝应饱满。
块材防腐蚀工程的接缝应密实,不得有空鼓。
建筑防腐蚀工程验收时应检查材料合格证、施工记录、涂层厚度检测记录等。
建筑防腐蚀工程验收不合格时,应进行整改并重新验收。
GB 50224-2018《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在本站归入「防腐蚀」类,标准状态标注为「现行」,实施日期为 2018-10-01。本站收录该标准 13 条条文,供检索与学习参考。
本站标注的状态为「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会被修订、局部修订或废止,正式使用前请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等主管部门发布的最新公告和现行文本为准。
GB 50224-2018《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实施日期为 2018-10-01。若后续有局部修订,修订条文从其规定的实施日期起执行。
本站目前收录 GB 50224-2018 的 13 条条文,可按条号在页面内直接跳转检索。本站条文为摘录,条文序号与文字以官方出版物为准,不替代正式标准文本。
国家标准(GB)可在国家标准全文公开系统查阅;涉及版权与正式效力的文本,以标准出版机构的出版物为准。
标准状态、实施日期与条文内容以主管部门公告和现行标准文本为准,本站内容仅供检索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