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0.1 条
高处作业前,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作业人员应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高处作业前,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作业人员应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及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应按本规范采取防护措施。
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应经过体检合格,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等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临边作业应设置防护栏杆,防护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横杆及立杆组成,上杆距地面高度应为1.2m。
防护栏杆的下杆距地面高度应为0.6m,并应设置高度不低于180mm的挡脚板。
防护栏杆应能承受任何方向1000N的外力作用,并应固定牢靠。
洞口作业应根据洞口大小采取设防护栏杆、加盖板、张挂安全平网等防护措施。
楼板、屋面等处的边长大于1500mm的洞口,四周应设置防护栏杆,洞口下应张挂安全平网。
攀登作业使用的梯子、脚手架等设施应牢固可靠,踏步间距、梯面宽度应符合规定。
梯子底部应坚实,不得垫高使用,梯子上端应固定,作业时人员不得站在梯子最上两级。
悬空作业应有牢靠的立足点,作业人员应系好安全带,并将安全带挂在牢固部位。
绑扎钢筋、安装模板等悬空作业时,应搭设操作平台或脚手架,不得站在模板或钢筋上操作。
操作平台应通过设计计算确定,平台面积和承载荷载不得超过规定。
移动式操作平台应设置车轮制动器,平台上不得站人移动。
悬挑式钢平台应设置吊环和保险绳,使用前应进行荷载试验。
交叉作业时,各层作业应在上下层之间设置隔离层,防止物体打击。
进行交叉作业时,下层作业位置应避开上层作业的坠落半径范围。
安全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进入施工现场应正确佩戴安全帽。
安全带应高挂低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发现破损应立即更换。
安全网应按规定设置,密目式安全立网和水平安全网应张挂牢固、封闭严密。
遇有六级及以上强风、浓雾、雨雪等恶劣天气时,不得进行露天高处作业。
拆除作业应自上而下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拆下的材料应及时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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