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1.1 条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应采用安全检查评分表,按表逐项进行检查评分。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应采用安全检查评分表,按表逐项进行检查评分。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定等级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安全检查评定应依据安全检查评分表进行,并应形成检查记录和整改通知。
安全管理检查评定内容应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应急救援等。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应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应经审批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组织专家论证。
安全技术交底应由施工负责人进行,交底内容应针对性强,并应履行签字手续。
新进场工人应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
文明施工检查评定内容应包括现场围挡、封闭管理、施工场地、材料堆放、现场防火、治安保卫等。
施工现场应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围挡,市区主要路段围挡高度不应低于2.5m,一般路段不应低于1.8m。
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应进行硬化处理,裸露场地应采取覆盖或绿化措施。
施工现场材料、构件、料具应按总平面布置图堆放,堆放整齐并挂设名称、品种、规格标牌。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检查评定内容应包括施工方案、立杆基础、架体与建筑结构拉结、杆件间距与剪刀撑、脚手板与防护栏杆、交底与验收等。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必须按规定编制施工方案,高度超过24m的应进行专门设计。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立杆基础应平整、坚实,并有排水措施。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应按规定设置连墙件和剪刀撑,架体与建筑结构应拉结牢固。
基坑工程检查评定内容应包括施工方案、临边防护、降排水、基坑支护、监测、作业环境等。
基坑开挖深度超过3m时,应按规定设置临边防护栏杆。
基坑工程应按规定进行监测,监测数据异常时应及时采取措施。
模板支架检查评定内容应包括施工方案、立杆基础、支架稳定、施工荷载、交底与验收等。
模板支架的立杆间距、步距应符合设计,支架应按规定设置扫地杆和剪刀撑。
模板支架上严禁超载堆放材料,混凝土浇筑时应有专人看护。
施工用电检查评定内容应包括外电防护、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配电线路、配电箱与开关箱等。
施工现场应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实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
配电箱、开关箱应规范设置,箱内电器配置应符合要求。
安全检查评定为不合格的工程,应立即组织整改,整改后应重新进行检查评定。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资料应归档保存,检查发现的问题应闭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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