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规范查询
GB/T 50353-2013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分类: 建筑设计状态: 现行实施: 2014-07-01条文: 16 条
以下内容仅供学习和检索参考,正式工程以官方现行标准文本为准。

第 3.0.1 条

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自然层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之和计算。

第 3.0.2 条

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时,对于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第 3.0.3 条

形成建筑空间的坡屋顶,结构净高在2.1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

第 3.0.4 条

场馆看台下的建筑空间,结构净高在2.1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

第 3.0.5 条

地下室、半地下室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结构层高在2.2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

第 3.0.6 条

出入口外墙外侧坡道有顶盖的部位,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的1/2计算面积。

第 3.0.7 条

建筑物架空层及坡地建筑物吊脚架空层,应按其顶板水平投影计算建筑面积。

第 3.0.8 条

建筑物的门厅、大厅应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门厅、大厅内设有回廊时,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第 3.0.9 条

建筑物间的架空走廊,有顶盖和围护设施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第 3.0.10 条

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第 3.0.11 条

附属在建筑物外墙的落地橱窗,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第 3.0.12 条

窗台与室内楼地面高差在0.45m以下且结构净高在2.1m及以上的凸(飘)窗,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第 3.0.13 条

有永久性顶盖的室外楼梯,应按建筑物自然层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建筑面积。

第 3.0.14 条

阳台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建筑面积。

第 3.0.15 条

建筑物外墙外保温层,应按其保温材料的水平截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第 3.0.16 条

与室内相通的变形缝,应按其自然层合并在建筑物建筑面积内计算。

常见问题(GB/T 50353-2013)

GB/T 50353-2013《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是一本什么标准?

GB/T 50353-2013《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在本站归入「建筑设计」类,标准状态标注为「现行」,实施日期为 2014-07-01。本站收录该标准 16 条条文,供检索与学习参考。

GB/T 50353-2013 现在还现行有效吗?

本站标注的状态为「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会被修订、局部修订或废止,正式使用前请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等主管部门发布的最新公告和现行文本为准。

GB/T 50353-2013 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GB/T 50353-2013《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的实施日期为 2014-07-01。若后续有局部修订,修订条文从其规定的实施日期起执行。

工程计算库收录了多少条 GB/T 50353-2013 的条文?

本站目前收录 GB/T 50353-2013 的 16 条条文,可按条号在页面内直接跳转检索。本站条文为摘录,条文序号与文字以官方出版物为准,不替代正式标准文本。

在哪里可以查到 GB/T 50353-2013 的官方原文?

国家标准(GB)可在国家标准全文公开系统查阅;涉及版权与正式效力的文本,以标准出版机构的出版物为准。

标准状态、实施日期与条文内容以主管部门公告和现行标准文本为准,本站内容仅供检索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