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1.1 条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前,应进行图纸会审,并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前,应进行图纸会审,并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所用管材、管件、阀门等材料进场时,应进行进场检验,并应具有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管道工程施工应做好测量放线,管道中线和高程应符合设计要求。
沟槽开挖前,应查明地下管线和构筑物情况,并应采取保护措施。
沟槽开挖应按规定放坡或设置支护,严禁超挖,槽底应平整。
沟槽基础应坚实,管基应按规定设置垫层和基础,基础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沟槽内应设置排水设施,严禁带水作业。
管道安装应保证管道中心线和标高正确,接口应严密。
承插口连接时,应清除承插口内的泥土和杂物,胶圈安装应到位。
管道安装应防止泥土等杂物进入管内,安装中断时应临时封堵管口。
钢管焊接时,焊缝应无裂纹、气孔、夹渣等缺陷,焊缝应进行外观检查。
管道水压试验应在回填前进行,试验压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给水管道水压试验前,应进行管道充水和排气,试验时应检查接口和管道渗漏情况。
排水管道应按规定进行闭水试验,闭水试验应合格。
管道冲洗消毒后,应经水质检验合格后方可通水。
管道回填应在管道验收合格后进行,回填应分层进行并压实。
管道两侧及管顶以上500mm范围内应采用人工回填,严禁机械直接碾压。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资料:材料合格证和检验报告;施工测量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水压试验和闭水试验记录。
管道工程竣工验收时,应检查管道的标高、位置、接口质量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前,应掌握管道沿线的地质、地下管线等资料。
管道沟槽开挖时,应保证沟槽边坡稳定,并做好排水。
管道安装前应检查管材及管件,合格后方可安装。
管道接口施工应保证接口严密,不得渗漏。
管道功能性试验包括水压试验和严密性试验,合格后方可回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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