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部门印发《关于推进老旧街区厂区改造提升的指导意见》:建办科〔2026〕33号,五类改造重点与全生命周期机制落地

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推进老旧街区厂区改造提升的指导意见》(建办科〔2026〕33号),明确老旧厂区功能转换、商业街区业态升级、生活街区品质提升、交通枢纽周边街区融合发展、历史文化街区镇区保护利用五类重点,并要求健全全生命周期实施机制与可持续投融资模式。

政策背景:城市更新从"改房子"走向"改街区"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部署,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城市更新"十五五"规划》部署的重大工程,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老旧街区厂区改造提升的指导意见》(建办科〔2026〕33号)。与以往聚焦单栋建筑或小区改造不同,本次以街区、厂区为对象单元,是城市更新组织方式的一次上移。

改造对象怎么定:先体检,再排序

《指导意见》要求各地结合城市体检结果,将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老化、公共服务和公共空间短缺、功能产业和发展活力有待提升的街区厂区作为改造提升对象,统筹确定改造提升范围和实施时序;并制定老旧街区厂区改造提升项目实施方案,将城市设计要求纳入项目实施方案,引导街区厂区高质量改造提升。

五类改造重点

类型重点要求
老旧厂区功能转换确保安全基础上改造老旧厂房,完善配套、优化景观;盘活闲置厂区厂房,植入科技、商业、文化、体育等新业态;活化利用工业遗产,鼓励市场化改造和长期运营
老旧商业街区业态升级改造老旧商圈、商业街、商业综合体,优化交通组织与慢行系统;引导商务楼宇开放底层空间;打造街区文化品牌
老旧生活街区品质提升推进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品质提升、小微公共空间整治;盘活闲置房屋,扩展"家门口"就业空间
老旧交通枢纽及周边街区融合发展老旧火车站、汽车站与周边街区一体化改造;加强轨道交通场站与周边片区立体复合利用;改造利用闲置交通设施植入新产业
历史文化街区镇区保护利用以"微更新"方式持续推动保护提升,延续整体格局和历史风貌;持续做好市政与公共服务设施更新改造,鼓励多元活化利用

机制保障:全生命周期与可持续投融资

《指导意见》要求建立健全实施保障机制:一是健全全生命周期实施机制——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因地制宜确定项目实施主体,鼓励运营单位参与项目规划设计建设,一体谋划推进改造提升和运营管理,搭建协商共治平台、引导公众参与;二是建立可持续的投融资模式,为长周期运营提供资金支撑。

值得注意的表述是"鼓励运营单位参与项目规划设计建设"。这意味着投资、设计、施工、运营的边界被有意打通,传统的"交钥匙"模式在街区厂区类项目中可能被投建营一体化取代,对企业资质组合与全周期能力提出新要求。

对工程从业者的启示

街区厂区改造的项目特征与新建工程差异明显:既有建筑结构安全鉴定、功能转换涉及的结构加固与荷载复核、市政基础设施更新、工业遗产保护性修缮、以及运营前置的业态适配设计,都是新的能力项。对施工与咨询单位而言,应提前储备既有建筑鉴定与加固、市政管网更新、保护性修缮、BIM 与城市设计协同能力;对造价人员来说,改造类项目的工程量计量口径、不可预见费与签证管理也需单独建立方法,可参考工程签证与收方闭环管理方案实例。

原文来源:中国建设新闻网。免责声明:本文根据公开信息整理,仅供学习参考;具体改造对象、时序安排与支持政策以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正式发布文件为准。

配套工具

改造项目的工程量与造价测算可结合工程量清单估算、混凝土方量计算、钢材重量计算;验收依据见GB 50300-2013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与规范标准查询;危大工程判定可对照危大工程对比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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