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9月1日起执行新版工程量清单招投标报价评审办法

关注清单计价、最高投标限价和评定分离政策变化。

近日,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同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报价评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6年9月1日起施行,原《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报价评审办法》(川建行规〔2021〕3号)同时废止。这是四川时隔五年首次系统修订报价评审规则,与新版国家标准 GB/T 50500-2024《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全面对接,将直接影响在川开展业务的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施工总承包企业。

修订背景:国家标准与省级配套同步迭代

原川建行规〔2021〕3号文执行五年间,住建部陆续出台《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GB/T 50500-2024)等上位标准,四川省也同步发布新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导则》和 2025 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上位依据变更后,原办法中"招标控制价""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取费"等概念与新增项、评定分离等改革要求不匹配,需对应调整以保持政策连贯,避免出现"国标已更新、省级评审规则未跟进"的执行断档。

六大关键修订要点

  • 招标控制价 → 最高投标限价:术语表述与 GB/T 50500-2024 完全一致,编制、复核、公布口径同步切换;
  • 安全文明施工费 → 安全生产措施费:报价评审内容对应调整,呼应新版计价标准中"措施项目"分类细化;
  • 删除规费相关内容:按国家标准取消规费作为独立评审项的旧做法,减少取费争议;
  • 新增工程垃圾外运及处置费报价评审:补齐建筑垃圾处置责任在合同计价层面的盲点,配合住建部建筑垃圾减量化要求;
  • 增加评定分离内容:与四川现行评定分离政策文件和制度衔接,规范"评标委员会评审、招标人定标"两段式流程;
  • 附件表格全面调整:评审用表与新版清单计价标准字段一致,避免报价文件反复补充修改。

对造价从业者的实操影响

短期看,造价咨询机构需要按 2026 版四川定额与新评审办法重新建模,特别是"最高投标限价"和"安全生产措施费"两个术语会贯穿招标文件、答疑、清标、评标全流程。投标报价一旦继续沿用旧表或旧概念,易被评标委员会以"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为由否决。中长期看,评定分离的扩大推行会让招标人对定标的实质性责任加重,造价咨询在协助招标人定标复核、报价合理性分析等环节的介入空间进一步打开。此外,取消规费独立评审、合并至综合单价或措施费中考察后,对造价数据治理与电子招投标平台的数据接口都提出更高要求。

给施工与造价人员的快速行动清单

  • 9 月 1 日后新发布的招标项目一律按新办法评审,老项目按合同约定;
  • 招标文件模板和造价软件清单库尽快升级到 2025 版四川定额;
  • 投标报价编制时同步核对"安全生产措施费""工程垃圾外运及处置费"是否单列、是否合规;
  • 关注招标人发布的定标办法与配套文件,做好评定分离下的澄清材料准备。

免责声明:本文整理自四川省住建厅公开政策解读,具体评审规则与执行口径以省厅正式发布的《办法》原文及配套附件为准。

配套工具

招投标与造价计算工具:在线计算工具、工程数据速查表、规范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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