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就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信用监管规则进一步细化
住建部启动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9月21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21日。文件围绕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制度作出进一步制度化安排,重点服务于规范市场秩序、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建筑市场信用监管涉及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工程造价咨询机构以及相关从业人员。对工程企业而言,信用信息并不只是企业网站上的一项展示内容,还可能与市场准入、招标投标、项目承揽、行政监管和行业评价等业务环节相互关联。因此,征求意见本身就值得企业提前关注并开展内部梳理。
信用管理将更强调全过程和可追溯
从公开通知释放的监管方向看,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将更加注重信息归集、评价应用和监管协同。工程项目从招标发包、合同履约到竣工验收,往往涉及多方主体、多个专业和大量过程资料。企业应建立统一的项目履约台账,保存合同、人员到岗、质量验收、安全检查、工期履约、工程款支付和分包管理等关键记录,确保发生争议或监管核查时能够还原事实。
信用管理的关键不在于单纯追求“高分”,而在于把承诺和实际履约对应起来。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组织方案和质量安全措施,必须与现场实际执行保持一致;发生设计变更、工期调整、分包变化或质量问题时,应按合同和监管要求履行审批、告知和记录程序。资料缺失、信息不一致和履约过程不透明,都可能放大信用管理风险。
对招投标和企业经营的三点影响
- 投标合规要求更高:企业需要定期核对信用平台上的基本信息、资质证书、人员注册和业绩数据,避免因信息错误影响资格审查或评标。
- 合同履约成为核心:中标后不能只重视开工和产值,还应持续关注质量、安全、工期、农民工工资和工程款结算等履约指标。
- 内部责任链要闭环:市场经营、项目管理、法务、财务和安全质量部门应共享风险信息,形成“发现问题—整改—复核—归档”的管理流程。
企业现在可以做哪些准备
第一,开展一次建筑市场信用信息自查,重点核对企业资质、注册人员、历史业绩、处罚记录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第二,建立项目履约证据清单,明确哪些资料必须由项目部按月更新,哪些资料需要建设、监理或分包单位共同确认。第三,把信用风险纳入分包和供应商管理,不仅看报价,还要核查履约能力、历史纠纷、安全质量记录和工资支付情况。第四,持续关注正式办法及配套文件,避免把征求意见稿当作已经生效的强制性规定。
原文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网。免责声明:本文根据公开信息整理,仅供学习参考;征求意见稿不等同于正式生效文件,具体信用管理要求以官方最终发布的法规、规章和配套制度为准。
配套工具
可使用规范标准查询核对工程管理依据,结合知识文章梳理履约管理要点,并通过在线计算器开展工程量和工期基础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