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修订房建市政工程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异常低价评审、暗标去身份化等七项要点落地
河北省住建厅印发冀建建市函〔2026〕156号,对房建市政工程总承包、施工、监理、勘察、设计五类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进行修订,新增异常低价投标评审标准、评标复核纠错、暗标去身份化等内容,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活动。
通知背景:修订五类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为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房建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营造公平有序、公正高效的市场环境,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修订河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的通知》(冀建建市函〔2026〕156号)。通知依据《招标人主体责任履行指引》《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监管持续优化建筑市场环境的通知》等要求,对2025版房建市政工程总承包、施工、监理、勘察、设计五个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进行修订,重点围绕异常低价评审、评标复核、重新招标、暗标评审等七个方面作出调整。
七项主要修订内容
- 新增异常低价投标评审标准及程序:在施工、监理、勘察、设计示范文本评标办法部分增加"可能低于成本或者影响履约的异常低价投标的判断标准和处理程序",防止低价竞争损害履约质量。异常低价判定的具体比例由招标人结合实际、依据项目审批部门批复的建设投资合理确定,勘察设计可参照河北省工程勘察设计服务行业计价导则。
- 依法开展评标复核及错误纠正:投标人须知中增加招标人评标报告审查责任,公示中标候选人前须认真审查书面评标报告,发现异常情形应要求评标委员会复核、纠正。
- 明确重新招标规则:"确定中标人"与"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两个条款协调使用,明确中标候选人均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组织重新招标。
- 优化暗标评审规则:暗标部分不得出现体现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等标记;将原"作否决投标处理"调整为"技术暗标部分不得分、偏差扣分处理",由评标委员会依规独立判断,意见不一致时集体研究、少数服从多数。
- 新增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内容:在投标人须知中明确招标代理服务费的具体金额或收取标准以及支付主体,避免服务费纠纷影响项目实施。
- 优化技术标页数规则: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超过招标文件要求页数的,该项得分最高不超过技术标标准分的60%,避免堆砌冗余内容。
- 完善监理大纲评分计算规则:监理大纲采用技术标打分制综合评估法评审时,招标人可依法自主设置去除最高最低分的评标委员会人数。
对招标人和投标人的影响
对投标人而言,暗标评审去身份化有助于降低主观倾向性评审,促进公平竞争;异常低价评审则要求投标报价必须建立在真实成本核算基础上,避免"低于成本抢标"。对招标人而言,评标报告审查责任、重新招标规则更加清晰,招标文件的编制和评审流程需更加规范严谨。通知同时强调,各地监督部门不得将技术服务工具的提示、评分直接作为评标结论,引导招标人科学审慎设置资格条件和评标标准,严禁通过抬高门槛排斥潜在投标人。
原文来源: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北省招标投标协会转发)。免责声明:本文根据公开信息整理,仅供学习参考;示范文本具体条款及执行要求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正式文件为准。
配套工具
招投标与造价复核可结合工程量清单估算、金额大小写转换等工具,并通过规范标准查询核对计价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