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建市规〔2026〕2号:建筑市场监管再升级,"双盲"评审+优质优价落地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监管持续优化建筑市场环境的通知》(建市规〔2026〕2号),围绕"宽进、严管、重处"监管理念,从建筑市场准入管理、评标定标机制、发包承包活动、工程款支付约束四个方面同步发力。文件首次对注册人员频繁变更亮剑——1年内变更2次以上者再次申请注册不适用告知承诺制;评标环节推进"双盲"评审、评定分离,勘察设计监理造价等服务评标重点评审项目负责人及团队能力与技术方案,提高技术标权重;强化对转包挂靠、违法分包、"以包代管"的监管;明确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支付方式、时间节点与违约责任,防范工程款拖欠。
一、准入管理:注册人员变更纳入监管视野
通知首次对注册人员频繁变更亮剑:对1年内变更注册单位2次及以上的人员,再次申请注册时不适用告知承诺制;企业申请住建部审批资质时,资质标准要求的注册人员原则上须在近2年内未用于其他企业申报部批资质。同时,注册人员变更轨迹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公开展示,把"挂证"行为从暗处拉到了明处。
二、评标机制:双盲评审+优质优价
这是本次通知最受关注的章节之一。文件明确:
- 大力推进"双盲"评审:评标专家"盲抽"、技术标"暗标",切断评标专家与投标人之间的可识别关联;
- 推进评定分离:评标委员会只负责推荐合格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定标机制承担最终决策责任;
- 坚持优质优价导向:勘察、设计、监理、造价等服务评标重点评审项目负责人及团队能力、技术方案,提高技术标权重,禁止变相最低价中标;
- 禁止变相设置壁垒:维护全国统一大市场,禁止在招标投标活动中设置妨碍公平竞争的条件。
三、发包承包:严控转包挂靠与违法分包
通知重申"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发包制度、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不得将工程肢解发包",并强调:
- 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全部工程施工活动负总责,不得转包、挂靠;
- 不得分包主体结构工程,不得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 严禁"以包代管",加强对分包单位的现场管理。
四、欠款治理:明确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时间节点
针对长期被诟病的工程款拖欠顽疾,通知要求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在合同中明确工程预付款、进度款和结算款的支付方式、时间节点和违约责任,防范工程款拖欠风险。这一条款与近期多地推行的"信用承诺制"投标保证金改革形成上下游呼应——前段让企业敢投标,后段让企业能回款。
对从业者的启示
对建筑企业而言,"双盲"评审+优质优价意味着技术方案与项目团队资质的权重显著上升,低价冲标的传统打法将面临系统性失效;建议尽快完善技术标编制与项目负责人业绩台账。对注册执业人员,1年内变更2次以上即丧失"告知承诺制"便利,是住建部首次以部级文件对"挂证"行为设置直接监管工具,对挂证市场的震慑效应值得观察。
提示:本文整理自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网公开信息,具体以建市规〔2026〕2号正式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