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五部门推动装配式农房建设:成都等6市试点,2030年装配式比例达15%以上

四川省住建厅等5部门印发《关于推动装配式农村住房建设的指导意见》,在成都等6市开展试点,目标到2030年试点地区新建农房装配式建造比例达15%以上。

五部门联合印发指导意见

近日,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经济和信息化厅、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厅、市场监督管理局等5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动装配式农村住房建设的指导意见》(川建村镇发〔2026〕187号),提出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农户自愿”的原则,在农村住房中推广应用装配式农房建筑产品,推动农村住房建造方式改革,提升农村住房居住品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文件明确以避险搬迁、集居点建设、农户自建开展试点示范,在成都、绵阳、德阳、眉山、南充、巴中6市先行先试。

分阶段目标清晰

指导意见设定明确时间表:到2027年,基本形成装配式农房技术体系和管理机制;到2030年,全省装配式农村住房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农村住房品质得到大幅提升,试点地区新建农村住房采用装配式建造比例达15%以上。这意味着装配式农房不能停留在个别示范项目,而要逐步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技术标准、管理机制和产业配套。

三大任务:技术体系、创新与产业链

  • 完善技术体系:加快制定混凝土、钢结构等装配式农村住房技术体系应用指南、地方标准和图集,逐步建立覆盖设计、生产、施工、验收全过程的技术标准体系;推行符合乡村实际的功能化、地域化、系列化标准户型图集库,提供“菜单式”和定制化服务。
  • 加强技术创新:围绕质量安全、绿色低碳、功能舒适、风貌协调,开展结构体系、连接方式、新材料、新工艺研发,结合高海拔和民族地区自然条件研究适合四川农村的混凝土剪力墙、框架体系及钢结构重钢体系。
  • 培育产业链条:培育一批专注于低多层装配化房屋产品的企业,布局200公里服务半径的生产企业,探索推动“农房产业公园”建设。

金融与保障措施

指导意见要求统筹危房改造、抗震加固等政策,运用贷款贴息、增信贷等金融产品优先支持装配式农房建设,推广农房巨灾保险,支持关键技术联合攻关,政府主导项目可采用技术复杂类单列发包。这些措施旨在降低农户和企业前期投入门槛,推动装配式农房从“建得起”走向“用得好”。

对行业从业者的启示

装配式农房是装配式建筑向农村下沉的重要方向,涉及深化设计、构件生产、现场安装、节点连接、质量验收和绿色建材应用等环节。对施工和部品部件企业而言,提前关注地方标准、户型图集和试点政策,围绕低多层装配式产品形成标准化的设计、生产、施工和验收能力,将有助于抢占县域和乡村市场的先机。

原文来源: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免责声明:本文根据公开信息整理,仅供学习参考;试点范围、比例目标及技术要求以四川省相关主管部门正式文件为准。

配套工具

可使用在线计算器开展构件与工程量基础复核,结合规范标准查询核对装配式及施工质量要求,并通过数据速查整理材料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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