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征求星级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意见:2030年新建民用建筑星级绿色建筑占比20%以上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建厅联合发改、自然资源部门起草《关于推动星级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提出到2030年全区城镇新建民用建筑中星级绿色建筑比例稳步提升到20%以上,并明确保障性住房、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国家机关办公建筑等分级建设要求。

政策背景:多部门联合推动星级绿色建筑规模化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决策部署,以及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的工作要求,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等部门起草了《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推动星级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20日。

核心目标:2030年星级绿色建筑占比20%以上

征求意见稿提出,以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为引领,提高绿色建筑建设质量,提升星级绿色建筑比例,培育绿色建筑经济新增长点。到2030年,全区城镇新建民用建筑中星级绿色建筑比例稳步提升到20%以上,超低能耗建筑规模持续扩大,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进一步提升,建成一批绿色低碳高品质建筑,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取得显著成效。

分级建设要求:保障房、政府投资建筑分类施策

在推进星级绿色建筑建设方面,通知明确:落实城乡建设绿色发展要求,全面推动绿色建筑标准实施,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应当按照基本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集中新建的保障性住房和政府资金投资为主的公益性建筑(含学校、医院、文化场馆等)应全面按照不低于一星级绿色建筑标准建设;新建的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大型公共建筑应执行不低于二星级绿色建筑标准;积极引导商品房开发项目按照不低于一星级绿色建筑标准建设。各设区市可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更高等级绿色建筑的推广目标和实施要求。

对建设与从业者的影响

对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企业而言,星级绿色建筑分级要求的逐步明确,意味着项目从立项、设计、施工到竣工验收的全过程,都需要把绿色建筑星级、能耗、绿色建材使用、可再生能源利用等要求纳入管理。对造价人员而言,绿色建筑相关构造做法、材料选型和可再生能源系统的调整,会直接影响工程量与计价,需同步关注。对从业者而言,提前熟悉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和超低能耗建筑技术,是顺应行业绿色低碳转型的务实准备。

原文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免责声明:本文根据公开信息整理,仅供学习参考;星级绿色建筑目标及分级要求以正式印发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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